联合会服务项目
相互代理:联合会的每家成员都可以通过秘书处与其它会员签订相互代理协议,按照协议内容执行,对违约方予以通告或解除会员资格。
支付担保:联合会的支付中心,对于希望联合会担保支付的会员,签订三方协议,运费由支付中心代为转款,保证支付信用安全。
货运承揽:根据会员的需求,介绍会员企业与国内外进出口企业对接,联合会对会员企业和进出口企业承担协调和信用安全责任。
项目谈判:联合会组织会员企业对大型项目集体投标,确定投标企业责任和利益,保证投标顺利执行。
律师服务:联合会选择知名律师事务所为联合会荣誉会员企业,为所有会员单位进行法律咨询,解答在在市场运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。
违约担保:对于非加入支付担保的企业,每年可以向联合会支付一定会员间合作支付违约担保金,最高可取得5万美元的先期赔付,联合会取得索赔代理权或与受损企业一同向违约会员企业索赔,最终按照损失大小,受损企业可从联合会获得5万美元以下的赔偿。
评估推荐:联合会可以为加入联合会一年以上的会员进行信誉和实力评估,帮助会员企业与船公司、货主、协会组织和同行建立进一步的合作关系。